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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纪委监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对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0-12-4

甘南州纪委监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对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夏河县甘加镇哇代村委会主任尕藏杰布、村委会会计索特加违规享受农村低保补助的问题。2017年7月甘加镇在开展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大检查工作时,由于工作人员甘加镇食药监所所长、哇代村包村领导土布旦南杰,哇代村包村干部索南道吉,民政干事卓玛吉、看召草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对农村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低保享受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入户检查指导不力,未查出哇代村委会主任尕藏杰布、村委会会计索特加2人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问题,导致2人从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违规领取低保补助26376元。甘加镇党委书记黑日布、镇长桑吉加、副镇长扎西才旦、纪委书记孙彩凤、哇代村党支部书记尕藏尖措监管不到位,未能正确履行职责。2018年4月,看召草、哇尕藏杰布、索特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扎西才旦、孙彩凤、尕藏尖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土布旦南杰、索南道吉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卓玛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黑日布、桑吉加分别被诫勉谈话。违规享受低保补助资金26376元被追缴财政。

2碌曲县双岔镇原副镇长、二地村包村工作组组长汤育民违规收取春荒补助款垫付低保金的问题。汤育民于2016年10月,为按时完成追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尕藏和桑盖两户低保金工作,私自决定从享受春荒补助款的7户牧户手中以补助其他困难户的名义,违规收取1.35万元,用于临时垫付违规发放需要收缴的低保金,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2018年4月,汤育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夏河县拉卜楞镇九甲行政村会计王举才、党支部书记兼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贡保南吉挪用扶贫互助社贷款的问题。王举才在担任九甲行政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挪用扶贫贷款30000元归个人使用,其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2017年12月25日,夏河县人民法院判处王举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贡保南吉在担任九甲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挪用扶贫贷款20000元归个人使用,不构成犯罪,2017年12月29日,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对贡保南吉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5月,王举才被开除党籍;2018年7月,贡保南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舟曲县憨班乡黑峪村村委会主任黄五十七违规收费的问题。在2015年第一批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中,黄五十七与时任憨班乡党委副书记、黑峪村包片领导刘舜利违反群众纪律,擅自决策,违规向14户建档立卡户收取资料费2800元;第三、第四批危房改造中,黄五十七在没有向乡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办主任、现任包片领导严小岩汇报的情况下,违规收取50户群众资料费2500元。刘舜利、严小岩作为分管领导,存在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6月,刘舜利、黄五十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严小岩被诫勉谈话。

5、碌曲县玛艾镇玛艾村二组组长才让东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才让东知在2011年至2013年任碌曲县玛艾镇玛艾村二组组长期间,借用本村4户残疾人残疾证,私自冒领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款52000元,用于修建村上的嘛呢房,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群众纪律。2018年7月,才让东知受到留党查看一年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额追回,并发放给残疾群众。

6、合作市佐盖曼玛镇岗岔村委会副主任刀吉仁欠挪用牛羊保险赔付金的问题。刀吉仁欠于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挪用上加门自然村15户群众牛羊保险赔付金27612.5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2018年7月,刀吉仁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临潭县三岔乡高楼子村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理事长黎英军违规发放互助资金贷款的问题。黎英军在2014年至2018年担任高楼子村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理事长期间违规操作、优亲厚友,并冒用他人资料贷款1万元,以妻子名义贷款1万元,供本人及他人使用。2018年7月,黎英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临潭县新城镇原副镇长张振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牟文渊、新城镇项目干事李红平未正确履职的问题。张振华、牟文渊、李红平在新城镇2014年至2016年危房改造项目建设中,对项目实施进度疏于管理,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危房改造项目进度缓慢,造成项目资金滞留。2018年8月,张振华、牟文渊、李红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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