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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1-10-18

2021年以来,合作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不断完善案管工作制度,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相结合、协调指导与推动规范相结合,按照“受理登记、分析研判、分解转办、组织协调、跟踪督办、整理归档”的闭环式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提升案管工作水平,实现四个“百分百”。

一是受理各类问题线索“百分百”。依规集中管理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以及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巡视巡察、上级交办、审计、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编号备案,制作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及时研判分转线索“百分百”。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议。根据问题线索受理情况,及时组织召开线索排查会,对问题线索进行专题分析研判,结合《合作市纪委监察委监督执纪问责协作规则》《合作市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工作任务分工》《合作市纪委监察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提出处置意见,确定承办部门,按程序审批后移送承办部门,并对问题线索跟踪督办。

三是系统录入问题线索“百分百”。准确录入案件数据信息。根据中央、省、州纪委工作要求,对案管室受理的问题线索由原来的“挑录”向“全录”转变。每月定期在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当月办理的问题线索,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大案件提前收集信息,召开会议核实内容,确保案管统计数据全面翔实。同时动态更新进展情况,对办理进度迟缓、即将超期的问题线索及时下发《督办单》。

四是规范监督办结线索“百分百”。对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要求,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办案文书、办理程序、审批手续、办结时限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一经发现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确保高质量办结每一件问题线索。(供稿:石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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