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和全省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省、州纪委监委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切实纠正扶贫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州委巡察办和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十五届县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对1个乡镇(办事处)、2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牙利吉办事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
二、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甘南州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巡察期间,十五届县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被巡察单位对中央和省、州、县委脱贫攻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安排部署、推动落实等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腐败和作风问题,农牧村危房改造、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扶贫和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州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 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问题;(三)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四)在推进扶贫工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五)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六)违反群众纪律问题;(七)在开展乡村小微权力治理工作中运行管理不规范、监督管理缺失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信访举报受理时间
巡察受理时限为4月1日至5月20日,为期2个月。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30-20:00。
四、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