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召开
4月9日,十三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审议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会议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听取了十三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审议了《2024年州委巡察工作要点》和《十三届州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
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吕哲军出席会议。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政能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州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州巡察机构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新部署、新要求,始终把巡视工作条例作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不断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治理,真正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对标条例要求,系统梳理相关制度机制,扎实做好制度机制“废改立”,以制度保障巡察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不断提高州县两级巡察工作规范化正规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高质量开展州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扎实做好巡前各项准备任务,及时向纪委监委、组织、信访等相关单位收集被巡察单位有关信访举报和办理结果、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等信息,认真编制政策、问题、责任“三张清单”,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要加大在巡察期间的指导督导力度,充分运用组办会商工作机制,以组办深度融合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靠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常提醒、常指导、常督促,用足用好督查评估机制,及时成立督查评估组开展督查评估,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大盘点、大起底、大检视,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要及时提醒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杨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