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现将1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5年11月17日,卓尼县扶贫办向申藏乡申藏村互助协会拨付30万扶贫互助资金,敏由不私自刻制协会会计印章,两次共挪用公款30万元,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敏由不身为中国共产党员、县人大代表、基层组织管理人员,为了私利,丧失党性原则,违反专款专用的财经制度,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国家扶贫资金进行营利,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在社会上、群众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10月20日县纪委给予敏由不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免去其人大代表职务,对涉嫌挪用公款的问题移送卓尼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作为,落实好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