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中共夏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中共夏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委的领导;县监察委员会是负责行政监察的职能部门,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县纪委和县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向县委、县政府负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它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
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它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5、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考察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的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 、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7、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9、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夏河县纪律检查委员夏河县监察委员会预算包括:中共夏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夏河县监察委员会本级预算。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风整风室、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第一纪检检查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检查室、第四纪检检查室、第五纪检检查室。有6个专设机构:第一派驻纪检检查组、第二派驻纪检检查组、第三派驻纪检检查组、第四派驻纪检检查组、第五派驻纪检检查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851.54万元,较2020年下达预算数 705.8万元增加145.74万元,增加20.6%;主要是因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2011101款行政运行839.54万元,较2020年695.8
万元增加143.74万元,增加20.6%.
2、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2万元,较2020年10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20%。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合计851.54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合计支出839.54万元(人员经费691.14万元、公用经费148.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万元(退休费12万元)。
(五)非税收入
夏河县纪委监委除利息收入外无其他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夏河县纪委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20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9年一致,车辆编制数为1辆,实有车辆1辆。
4.培训费预计5万元。根据省州的相关安排,拟组织本单位职工分批分层赴相关地区培训学习和组织开展乡镇纪检人员的培训。
5.无会议费。
6.机关运行费851.54万元。基本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为148.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甘南州政府办预算采购总额为7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25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其他办公用品48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余额为172.0494万元,车辆1辆,价值为23.366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48.6827万元,包括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等,其中部分年限已久无法正常使用的待自查后上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