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夏河县 > 其他 > 正文

夏河县违反县乡换届纪律受理渠道的公告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1-10-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有关要求,以及省委、州委、县委有关安排部署,保证县乡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将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提出的换届期间“十严禁”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县乡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违反“十严禁”等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组织反映,我们将按程序及时核查,对经查属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甘南州

州纪委监委:

电话:(0941)12388   (0941)8219088

信件:甘南州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747000)

州委组织部:

电话:(0941)12380-01

信件:中共甘南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747000)

短信:18409412380


夏河县

县纪委监委:

电话:(0941)7122048

信件:夏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747100)

县委组织部:

电话:(0941)12380-03

信件:中共夏河县委组织部(邮政编码:747100)

短信:16609412380


受理时间:

县乡换届期间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中共夏河县纪委机关

中共夏河县委组织部

夏河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 


  下一篇: 弘扬长征精神 赓续红色血脉 ——夏河县县纪委监委党支部组织开展“弘扬长征精神 赓续红色血脉”主题党日活动


  上一篇: 弘扬传统美德 关爱弱势群体 ——夏河县纪委监委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中国共产党网 中国政府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甘肃网 甘肃纪检监察网
Copyright © 2020-2021 甘南纪检监察网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甘南藏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州委大院  邮政编码:747000  备案号: 甘公网安备 623001020000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