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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来源:玛曲县纪委|发布时间:2020-10-29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依法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委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就是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玛曲县纪委监委。

来访,就是到玛曲县委监委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网络,就是登录12388网站进行举报。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筛选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录入系统,网络筛选属范围内转信访列表,来访接谈并录入来访系统。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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