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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玛曲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1-16

为深入推进县纪委监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终身学习、创新学习和务实学习的观念,确保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富有特色、卓有成效地开展,进一步加强全体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和各类会议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性规章制度,促进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领导水平、拒腐防变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理论建设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律,按照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素养、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不断提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领导机构

1、组长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各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

2、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县纪委各常委,监委委员,各科室主任,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配备学习秘书2名,分别由县纪委办1位副主任、县纪委监委党总支1位学习委员担任。根据需要,可吸收各乡镇(场)纪委书记等有关人员参加。

三、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体系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2、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及各方面的综合知识;4、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努力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丰富做好领导工作的知识武装和知识储备。年内每场(次)或阶段性的学习内容可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同时,可根据各自实际适当进行调整。

四、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学为主,以学原著为主,坚持写读书笔记。每年要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党日活动、讲一堂党课、作一次辅导报告、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写一篇以上理论学习和心得体会文章。

五、学习要求

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对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提高用理论武装头脑的自觉性、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动性,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领导干部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坚持学习理论与武装头脑相结合;坚持学习理论与联系实际相结合;坚持学习理论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坚持学习理论与推动工作相结合。

六、学习目标

各常委、监委委员要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玛曲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领导干部,努力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增强理性思维,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培养发展意识。

七、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

1、集中学习方式要采取通读学习材料、专题讲座、研讨、收看电教专题片等形式,并做到时间、内容、人员、计划、组织“五落实”。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律、工作方法为主,具有针对性,不断满足纪检监察工作和实际需要。

2、集中学习以研讨交流为主,每次围绕一个主题,由一名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和中心发言人内容开展讨论和发言。

3、集中学习后,每位中心组成员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体会、写心得,进一步提高全县纪委监委领导干部的政策和理论水平,加强工作交流和业务沟通,形成一种创业奉献的工作氛围。

(二)个人自学制度。

1、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理论学习自学计划,除学习完成规定的必读书籍和文章外,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积极自觉地开展读书活动,并坚持作读书笔记。

2、要确保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每天安排1小时阅读党报党刊和政策文件。提倡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业务员时间认真看书学习。

3、认真写好自学的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每年每人至少要撰写2篇以上。

4、学习中心组组长要加强对干部自学的指导,并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学习预告制度。

1、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月1场(次),具体时间由学习秘书拟定方案后,报组长确定。

2、集中学习主要发言人原则上按学习计划安排,由各常委、监委委员轮替执行。若有变化,由学习秘书提前通知。

3、集中学习内容原则上按每年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执行,若上级部门另有部署,则及时增加学习内容,并由学习秘书提前通知和安排。

(四)学习记录制度。

1、要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建立学习记录制度。学习笔记是检查落实学习质量与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

2、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笔记本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给全体中心组成员。

3、中心组的集体学习由党总支学习委员负责记录。记录应规范,做到一次一记,一年一归档,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发言及讨论情况等。

4、每位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做好个人学习笔记。笔记内容要有“学习时间、地点、主持人、发言提纲或具体发言内容、讨论情况及本人学习体会”等资料摘抄。

5、要根据学习进度和内容安排,及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撰写情况,将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情况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6、学习中心组组长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其他中心组成员笔记,年终结合工作业务考核,检查全体成员的学习笔记情况。

(五)学习考勤制度。

1、中心组成员接到学习通知后,应事先做好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积极参加学习,以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事后要及时进行补课。

2、每次集中学习、集体活动都要认真进行考勤,并按照要求签名报到。

3、集中学习前,中心组成员必须做好讨论发言的书面准备,学习讨论中要积极发言,并做好会议和学习记录。

(六)学习交流制度。

1、在认真学习和思考的基础上,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进行交流体会,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2、积极向州级以上报刊推荐我委领导干部撰写的优秀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不断向外推介我委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成果。

(七)学习档案制度。

1、建立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档案,每年年终由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及时做好中心组学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并将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

2、学习档案包括年度学习计划、总结、学习出勤、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等方面内容。

3、要注意学习中心组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整理,积极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保存和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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