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程序 > 正文
政纪申诉案件的范围、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
来源:甘南廉政网|发布时间:2020-6-13

政纪申诉案件的范围、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

一、政纪申诉案件的范围

(一)政纪申诉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诉复审(复查)案件;另一类是申诉复核案件。

(二)申诉复审(复查)的受理范围:

1、不服本厅行政处分决定的;

2、不服本级人民政府各行政部门行政处分决定的;

3、不服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处分决定的。

(三)申诉复核案件的受理范围:

1、不服下一级监察机关复审(复查)决定的;

2、不服本监察厅派出机构复审(复查)决定的。

二、政纪申诉案件工作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首诉必办原则

(三)申诉不加重处分原则

(四)分级办理原则

(五)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处分基本恰当原则

(六)有错必纠原则

三、政纪申诉案件的基本要求(受理的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申诉应由受处分人提出。

(二)申诉人应提出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

(三)申诉人应提交申诉书。并附原行政处分决定书复制件;复核案件需附有下一级监察机关或本厅派出机构作出复审(复查)决定书复制件。

(四)有明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

(五)符合受理范围的要求。

(六)要在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诉。

四、申诉案件办理(工作)流程

  下一篇: 纪检机关办理申诉工作的程序


  没有了

中国共产党网 中国政府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甘肃网 甘肃纪检监察网
Copyright © 2020-2021 甘南纪检监察网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甘南藏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州委大院  邮政编码:747000  备案号: 甘公网安备 623001020000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