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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正气甘南|发布时间:2023-8-31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近日,合作市纪委监委出台《合作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立规矩、划红线、敲警钟,延伸监督触角,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

该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作出明确要求,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应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加强党性锻炼、带头严守纪法底线、带头倡导诚实守信、带头建设清廉家风、带头弘扬清风正气和带头纯洁人际交往。同时必须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以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名义办私事、谋私利、徇私情、拉关系、托人情、打招呼,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或发生不讲诚信、恶意欠贷、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驾醉驾等影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的行为。

该办法明确监督管理措施,扩大监督“广角”,“全天候、无盲区”将干部监督管理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方方面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廉洁家访等措施。同时,实施信息共享,加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信息交流,全方位了解和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情况,对苗头性和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预防,对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灯下黑。(冯致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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