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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全民同心反有组织犯罪 携手共建平安幸福家园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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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一是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二是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碌曲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正在专题学习会上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月启动以来,碌曲县按照省州纪委监委既定工作方案,立即进行分工,靠实责任,多措并举抓落实。

将学习领会抓在常态。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懂弄通作为基础,采取常委会率先学、党支部集中学、党小组分组学、专题辅导解读学、乡镇夜间小课堂充电学等多种形式,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各章节要义,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准确适用,切实增强依法“惩腐打伞”的业务能力。

将广泛宣传抓在常态。以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为契机,紧扣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摆放“藏汉”双语解读展板、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现场设立咨询台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典型做法、取得的成效等宣传,营造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社会氛围,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这是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和‘关系网’的十五类问题,您详细看一下。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我们县纪委监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七美碌曲’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碌曲县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在活动现场向农牧民群众答疑解惑。

将贯彻落实抓在常态。碌曲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入推动全县扫黑除恶常态化“惩腐打伞”工作,围绕“深挖根治”和“长效常治”要求,继续盯紧主体责任、重点人员、涉黑案件、行业整治等关键点,通过建立联席互通制度、梳理监督清单、多渠道公布举报《公告》、巡察监督、扫黑除恶案件线索起底排查、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等多项举措推动工作抓在日常、落在实处,为建设平安幸福、稳定和谐的新碌曲作出积极贡献。(線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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